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方濟與狼讀書會(11/2~1/4)

自然世界之於人類的意義是什麼?是維持生命的資源寶庫?或推進文明的靈感泉源?是無法喊停的生存競爭鬥獸場?還是使人習得謙卑與敬畏的靈性學校?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們對於這問題的答案決定了我們如何對待自然世界。

從虐待動物到保護動物、從開墾荒野到保護荒野,從嚮往城市到歌頌鄉村,人類活動的這種種趨勢都不會只是出於一種偶然,它們總是某種意義上的自然觀念的果實。我們無論談環境保護、談生態保育、談可持續性發展、談保護瀕臨絕種動物,若不更進一步地談自然觀念,則總難免流於膚淺。如果我們這一代人真的面臨著什麼樣的環境危機,那麼它也必定與人們的自然觀念脫離不了關係。
在《人類與自然世界》這本書裡,英國歷史學家Keith Thomas藉著對龐大的文史資料的蒐集與整理,向讀者們展示了影響現代世界甚劇的英國、其自然觀念的改變過程。在這樣的探索裡,我們不只是在認識英國的傳統,我們也會更認識到在現代台灣文化裡無法抹滅的英國傳統。這樣,作者不僅向我們表明了思想觀念其實並沒有像一般人們所以為的那樣軟弱或虛無──它還反倒具有超越時間、空間、種族與語言隔閡的巨大威力。此外更積極的是,我們還要藉著這樣的認識來反思今日我們所持有的自然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