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方濟與狼讀書會(3/29~5/31)

很少人會認為自己是別人痛苦的原因,更少人會認為自己是世界問題的根源。人們大多認為別人需要改變,社會需要改變,國家需要改變,世界需要改變,但幾乎沒有人會認為自己需要改變。

可是,如果每個人都自認為不需要改變,那為什麼世界需要改變?世界難道不就是每個自認為不需要改變的人組成的嗎?

不,誠實一點,每個人都需要改變!只有我們改變自己,世界才會改變,人生也才有幸福與意義可言。

但改變成什麼?怎麼改變?讓我們一起來聽聽俄羅斯大文學家托爾斯泰(Leo Tolstoy, 1828-1910)的意見,他在《人生論》裡對人生有深入的批判與分析,並給我們中肯的建議。

想追求幸福人生的人,想活出生命意義的人,想改變自己的人,歡迎參加「方濟與狼讀書會」,讓我們一起來閱讀與討論托爾斯泰的《人生論》。


時間:
週四晚上18:30(3月29日、4月12日、4月26日、5月10日、5月31日)

地點:
方濟樓427室

主持人:
柯志明

讀本與進度:
Leo Tolstoy,1997,《人生論》,許海燕譯,臺北市:志文。
全書35章,每次討論7章。

33 則留言:

  1. 這真的是一個很好的讀書會,幫助我們認真去思想我們的生命,以及我們生命的意義。3/29第一次的讀書會很特別,討論的內容也很深刻。這個讀書會有別於一般的活動,所讀的書不是用來幫助我們增進更多的知識,然後跟別人炫耀,來讓自己更驕傲,而是要幫助我們認真思想我們的生命,進而改變我們的生命。令我印象特別深刻的部分,是關於聖經的這個觀念的討論:「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雖然柯老師沒有提出完整個經文,不過大概是這個意思)。柯老師解釋說,這邊是在說,就「死」這件事情來說,人並沒有強於獸。雖然後來有同學提出,一個死了的人仍然可以透過書本、文字讓後人瞭解他的思想,就好像那個人沒有死一樣。但是柯老師也解釋說,活著是要那個人意識到自己活著,還有,別人能夠意識到他活著… …。(若有詮釋得不當之處,請糾正)。無論如何,就「死」這件事來說,人和獸不過都一樣,最終都歸於塵土。那我便要思想,如果人每天辛辛苦苦工作,賺得很多錢,也贏得很多自己喜歡的東西,到頭來像獸一樣都是死,那一生的勞碌又有什麼意義呢?也許,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那麼容易回答,也不是閱讀了一本書就可以得到答案,但是我相信,透過這個讀書會,我們可以更認真面對我們的生命,更認真思想我們的生命,進而改變我們的生命,讓我們活出一個更有意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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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托爾斯泰在《人生論》裡指出,雖然有人能認識到上面留言已經提到的這種生命的矛盾,但還有更多人是未能認識到、甚至是不願接受這種矛盾的,他們所擁抱的是和自然科學研究者裡的自大狂的言論所結合起來的現世主義。這種現世主義認為生命不過就是由生到死的過程而已,這樣,如何能夠讓自己在這段時間裡盡量過得爽快,常常就成為了生命意義之所在。

    「及時行樂」、「活在當下」這些流行詞彙成為了這種態度的表達與包裝。而人與人之間,也會特別流行羨慕那些能夠過得爽快的人們。在此情況下,我們刻意地掩蓋了死亡對這一切作為的嘲諷與取消,並不斷地催眠自己:「生命本來就是這樣......生命本來就是這樣......」。似乎十分一致的是,對信奉這種想法的人來說,就因為思想到死亡會令自己感到痛苦,而這痛苦違背了追求爽快的生命意義,所以不要去思想死亡也是好的、正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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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ㄌㄟ...,感覺沒有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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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要繼續來參加這個星期四的讀書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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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高興可以參加這個讀書會,哇~竟然有人從台北及高雄來參加耶!
    雖然沒讀完又怕被問分享,是硬著頭皮來的,哈哈~,
    但整個過程都很輕鬆沒壓力。
    嗯~還好我有來,我收穫很多,
    因為我都習慣在自己的框架裡思考(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吧),
    對別人的批評或許多善意建議或好的教導都不會多用心去思考,
    這次來是用一種都沒什麼瞭解、有一點害怕卻還是來聽看看的心態前來的,
    反而在討論中、別人分享中與老師的導讀中聽到很多好的思考內容及精闢的分析,特別是對人生意義的思考。
    唉~,我們都習慣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所追求的多是自己慾望深處想要滿足的,所看所聽的多是尋求感官刺激……,
    真的都很少靜下心來尋求或思考活著的意義與我將來要如何好好地活著。
    唉~
    我真的不想像演化論所論述像一隻動物一般弱肉強食物競天擇地去爭食、去攻擊、去佔地盤、去交配……。
    我要思考我存在的意義,我可不想死亡來臨時才驚覺我的生命沒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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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今天晚上4/12要舉行第二次讀書會,繼續閱讀托爾斯泰的《人生論》。雖然課業壓力有點大,但還是一定要去參加讀書會,因為我相信思想生命的意義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比閱讀很多書都來得更重要。非常期待今天的讀書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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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嘟嘟,你的決定對的。課業壓力不應大於生命意義,追求生命意義重要於課業考試。
      我們方濟樓裡的許多學生常常抱怨東抱怨西,但這樓裡一切有意義的事,像「方濟與狼讀書會」,他們一概不聞不問,不理不采;這樓裡傳出的智慧樂音與四溢的真理香氣,他們充耳不聞,無所知覺。唉,我要用什麼話來怎麼形容他們呢?
      但我想你是有福的人,因為你在乎生命的意義,你也願意努力追求。你不是來支持一個生態系的活動,也不是給什麼老師捧場,而是願意與在乎生命意義的人相互激勵、同心努力追索真理與幸福。
      《人生論》勝過成千上萬的書,它是經典。至於Leo Tolstoy,他不只是「俄羅斯的良心」,也是世界的良心,值得我們這些傭俗之輩向他學習請益。
      你沒有損失什麼,反而得到許多,雖然讀書會主持人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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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柯老師的回覆。這一次讀書會的討論讓我收穫很多,幫助我誠實面對我的生命,也幫助我認真思想、反省我的生命。現在的人真的都不知道在忙什麼,就像讀書會最後柯老師所說的那樣,台灣人都不知道要停下來思想一下自己的生命,整天忙一些不重要卻自以為很重要的事,甚至悲哀到忘記自己會死。我是一個時時都意識到自己會死的人,我承認我是一個有限又脆弱的人,我渴望生命的意義,更渴望永恆的生命。真的很希望我身邊的朋友也都可以停下腳步,好好思想自己的生命。希望他們也都可以一起來參加這麼好的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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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4/12方濟與狼讀書會閱讀托爾斯泰的《人生論》8-14章。

    *肉體的生命服從於理性
    對錯誤學說的理解,即人的生命只是肉體的存在的錯誤理解,使人產生痛苦,進而引起一種病態的緊張,「因為世界上的錯誤學說竭力使人相信,生命的幻影就是生命的本身」(72)。柯老師的解釋是,倘若人的生命被理解成只是肉體的從出生到死亡的過程,那麼人的生命是非常悲慘的,因為人不可能在這樣的生命,這樣的過程裡面得到幸福。的確,在肉體追求幸福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的肉體很有限,肉體會生病,會遇到苦難,最後會死亡,然而,現在的人卻採信這錯誤的學說,以致於只能活在痛苦、矛盾、恐懼當中。

    誠實面對我自己的生命,我知道自己的肉體有很多侷限,這跟我所渴望的幸福形成了矛盾。比如說,我想要幸福,想要跟我所愛的人一直在一起,但是又擔心自己會死。問題出在於,如柯老師所說的,我把我的生命完全集中在我的肉體的生命,而因為我的肉體是有限的,我的痛苦與矛盾因此就產生了。

    如何能使這樣痛苦的矛盾感消失呢?

    根據柯老師對托爾斯泰的詮釋,我們必須將我們肉體的生命服從於理性。當理性意識產生,否定舊有的那個肉體的生命,也就是不再相信肉體的生命會帶給我們幸福,那麼新的生命就誕生了。

    但作為一個有限又脆弱的人,又如何使肉體的生命服從於理性呢?又如何有超越的眼光來看待超越肉體限制的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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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在(讀書會)故我思2012年4月18日 下午2:22

      如書上所說,我們需要向上的力量,而不能只是在水平線上;然而,我們自己無法將自己舉起,除非有來自上面的力量拉拔我們。
      或許我們對那是什麼樣的力量不怎麼瞭解,且也不論那來自上面的力量應該是什麼,但我認為,至少有一件事是自己最清楚也是最重要的,
      就是:
      你願意接受來自上面的力量來拉拔你嗎?
      我以為這才是每一個人要去面對的問題:你願意嗎?

      你若不願意,那這只表明對所有追求生命意義的努力都只是為了知識(炫耀)或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已;
      不然,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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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分享參加讀書會感想:

    讀書會前一週,在眾多買了卻幾乎沒讀過的書堆中找出《人生論》,翻前面幾頁有嚇一跳,不是因為裡面有蟑螂或蟲屍或發黴,而是裡面有我的筆跡,不但有劃記重點還會在許多空白處寫下心得。只是,我一點印象也沒有,特別劃記過的文字甚至是自己閱讀後寫下的心得,我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我越翻書越覺得納悶與驚訝,因為我的劃記與心得一直出現——這竟是我這輩子極少數完整讀完甚至還充滿感想並寫下心得的一本書,而我竟一點印象也沒有,依稀還有點印象的只是那應該是碩一時讀的罷。

    真是令人苦笑,然道我有失憶症嗎?若有,我還比較安慰,因為更令我害怕的是:我不是不喜歡追求真理卻是自以為是地理解,我不是沒付出或不用心卻是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我不是不去思想生命意義卻是追求表面知識;以致於,我不是遺忘,而是徒勞無功,最後一無所有,或有的只是年歲增長。

    唉~,會不會曾經的閱讀、曾經的用心、曾經的感動真的只穿過我的生命、並未留下什麼、完全與我的生命無關了呢?然後,我繼續以自以為是的理解看過多少書、電影、報導呢?有多少感動、激動甚至是眼淚、領悟其實只是多愁善感、浪漫主義呢?然道我只是在所處的小小棲位裡物競天擇、能量流動、物質循環,然後偶爾自以為感性地感嘆人生嗎?

    我與老師分享這些,老師笑笑的說:「可能是你沒有讀進去吧!」當初以為這只是老師的簡單回應,現在想起來更覺得這真是一針見血——有「進去」我的生命嗎?用《人生論》裡的語言:我現在所追求的知識真的有益於我更認識生命意義嗎?

    唉~,我要如何脫離自己有限的眼光,才不致於即使讀萬卷書甚至著作等身,其實仍無助於我更認識生命的意義呢?感謝有這個讀書會,《人生論》真是本好書,更感謝在場老師同學不吝於分享,讓我有機會學習從別人的眼光裡看到自己的不足,並因此有機會做進一步的反思。生命非常有限而且無常,能讀一本好書真的很重要,重點是這是一本有助於更認識、深思生命意義的書,而且有一群人願意靜下來討論及分享,相信一定會很有幫助。

    我們常說願意謙虛學習並傾聽別人的意見,表明自己很理性並呼籲大家理性,批評別人德行有問題並倡導道德;然而,若我們一點也不在意並追求生命意義,那這一切都是虛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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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阿用的這段文字提醒了我,在閱讀的時候不要陷在自己浪漫的幻想中,而是要「讀進去!」,使我們所閱讀的有助於我們的生命。

    這也讓我想到,閱讀不應該是一種知識的堆砌。如「匿名」所說的,這個讀書會很特別,「所讀的書不是用來幫助我們增進更多的知識,然後跟別人炫耀,來讓自己更驕傲,而是要幫助我們認真思想我們的生命,進而改變我們的生命。!」

    嗯!我要好好學習,學習不要讓我的閱讀只是一種沒有用的知識的堆砌,學習不要只是嘴巴說說,而是要學習認真面對我的生命。

    也許,過去的我們是隨隨便便過生活的人,但是沒有關係,就從這個讀書會開始,開始認認真真面對我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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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第二次的讀書會展開了一個有趣的討論,也就是「我們究竟是如何看待死亡?」。對許多人來說,死亡是遙遠的事,雖然人生中也曾參加過葬禮,但常常這樣的死亡還是與我們很有距離,我們或許會感嘆生命的易逝,但不久後就又繼續專注在自己的生活上。這種距離感很可能會造成我們的一種錯覺或誤判,即認為我們應該夠強壯來面對死亡、死亡將是我們能夠釋懷與承受的,甚至我們還用大自然來安慰我們自己,說:這世界不就是生生死死嗎?

    但柯老師認為,死亡不僅是對生命意義的否定,也是對愛的否定與破壞,因為所有我們愛的人事物都會被死亡隔絕。因為死亡,所以我對人、對事物的愛無法延續;因為死亡,所以至今愛我的人、在死亡來臨之後就無法再愛我。愛的關係因為死亡而斷絕。

    所以之前就有人發明了一種謬論,他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換言之,眼前的爽快會比永恆的幸福更值得在乎,理由無他,因為我們總有一天都會死去。這句名言成了許多希望像詹姆士龐德那樣盡情享受情慾的人的最愛,並且它也在告訴我們,那些永恆的誓言與關係、責任都只是謊話,不值得費心去追求。這句名言讓我們更可以憑著感覺來過生活,它讓憑感覺做出各種決定的生活姿態得到了合理化。如此一來,婚姻於是是惱人的枷鎖與束縛,朋友關係、職場關係亦如是,政府對待人民的態度亦然。

    就如同柯老師常說的:如果最後都是死,我為什麼要誠實?我為什麼要忠誠?我為什麼要當個好人?好人壞人不都一樣死嗎?

    我們可能常常沒想到,「我們如何看待死亡」這件事,其實劇烈又密切地與我們現有的生命息息相關,我們在世時的行止,常常就是來自於我們如何看待死亡,雖然我們未必會那麼清楚地意識到這件事。而按照前面的想法,一個輕忽死亡的社會很可能就是一個不重視道德的社會,是不是就是這樣呢?我想我們可以來思考並印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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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這個主題的討論,我也覺得很有意思耶!
      柯老師的觀點真的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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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死亡的輕忽有可能無意間透露了我們自身的景況:我們很可能在平日的生活中就沒有「愛著」什麼,我們可能喜歡很多東西,但卻沒有「愛著」什麼。或者我們還以為自己很愛什麼,但其實並沒有那麼地「愛」。我們可能只喜歡當下、只喜歡眼前,但偏偏這些都會過去。

      熱戀中的情人好希望整天都黏在一起,好希望都可以不要和所愛的人分開。但之後呢?人總有一天會死,這時候相愛的兩人該怎麼辦?當然,這個問題倘若之所以不會是問題,那是因為我們對愛情的熱度常常也是容易消退的,「我對你已經沒感覺了」不就常常是分手的動機或理由嗎?所以對許多人來說,結婚是不必要的,這不是因為害怕哪天另一半會死、害怕因此要面對巨大傷痛的緣故,而是因為大家都知道自己的「熱度」有限。

      對一個沒有愛著什麼的人來說,死亡似乎是無關緊要的。因為沒有愛,所以死亡並不會造成他生命的矛盾,更不用說要向上移動來尋求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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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的有理,
      不過柯老師在讀書會裡好像不只講這些。
      若只讀這些文字,有虛無的引誘。
      拆毀之後若沒有建造,就是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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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說「虛無的引誘」,這是什麼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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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greenlost說:"對一個沒有愛著什麼的人來說,死亡似乎是無關緊要的"
      我覺得這句話很有意思,好像就是這樣。
      所以,可不可以這樣說:因為人其實沒有什麼愛,所以就說死亡很自然,沒什麼?對吧?
      謝謝greenlost的分享,讓我更想得更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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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回覆greenlost 2012/04/18 09:40

      我再反覆看了幾次並回想當天讀書會內容,
      發現我的回應太武斷了,
      真的很對不起。

      「虛無」、「引誘」都是一些魔鬼字眼,
      確實不應如此輕忽使用,
      若造成你的困擾或使他人誤解,
      希望你見諒也希望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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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托爾斯泰批判現代科學(尤其是生物學)的人觀很值得再三思想與討論,這部分是被科學強勢權威所威嚇的現代人不敢表示己見的"禁地"。有關人的生命,托爾斯泰的科學批判很值得我們效法。什麼是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意義是什麼?基本上我接受托爾斯泰的批判,科學給我們太多誤導了。
    不過,我知道,自以為很懂科學與生物學的人會不服氣,他們可能又要說,科學不是這樣、不是那樣,達爾文沒有這個意思、沒那個意思,等等。他們的辯解,我常常覺得不得要領,也沒有太大的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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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分享一段托爾斯泰的精采批判:「抱持著錯誤知識的人難道不是這樣嗎?他無疑知道的東西──他的理性,在他看來是不可知的,因為它不簡單;而那些對他來說不可企及的──無限的永恆的東西,他卻覺得最了解,因為它們離他的距離遠,在他看來就簡單。要知道這完全弄反了。……對於外部的事物,我們的意識越少參與對它們的認識,我們對它們的了解也就越少」。

      就像柯老師在讀書會裡分享的,今日的人們(特別是自然科學家)非常能夠對人以外的奧妙自然現象誇誇其談,但明明這就是距離他非常遙遠又深奧難測的事情。而這種膚淺的自信甚至使他們更進一步、不加思索地便要用他們理解這些事物的簡單系統,來理解人以及人的生命意義。如此衍生的謬誤層出不窮,但他們卻彷彿視而不見。

      就以照顧弱勢與孝順長輩為例,在某個意義上,這從生存競爭觀點來看都是會削弱自身競爭力的作為,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如此去做呢?為什麼我們如今回想起納粹的優生學政策要皺眉搖頭呢?只是因為納粹「被建構出來的」歷史形象不佳嗎?

      靜宜大學生態系的方濟電影院活動曾經放過一部影片《星星的孩子》,電影的主人翁就不是上述的這種人。她雖然是一位研究動物行為的科學家,但她卻不認為動物相互吞吃的這種作為是人可以效法或以為合理的,她曾說:「雖然大自然是殘酷的,但人不應該殘酷」。只是我們還未必能有這種深刻的體會,我們甚至還常常會覺得,藉由動物行為來理解人的全部,這是非常有趣且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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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在這邊也想分享一些讀書會的內容,希望透過這樣的分享,讓不方便前來的朋友也能夠了解我們所討論的內容。

      4/12方濟與狼讀書會閱讀 托爾斯泰的《人生論》8-14章。

      * 知識的錯誤方向

      第十一章開始托爾斯泰提出知識的錯誤方向,「錯誤的知識無視知識的這一主要目的,把自己的力氣花在研究過去和現在的人的動物性的生存上,花在研究作為一種動物的人的生存條件上」(81)。

      柯老師舉例說明:醫學怎麼發達都沒有辦法讓人得到幸福;同樣地,不管我們對我們的生存環境研究得多麼透徹,都無法使人得到幸福,因為關鍵不在我們環境,關鍵是我們真正作為一個人的那個生命本身。

      柯老師講述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話,他說醫生告訴我們人的生命就是肉體;化學家告訴我們,人的生命不過就是一些化學的組成;物理學家告訴我們,人的生命就是一些物理的變化;生物學家就說我們是生物、動物。演化論深深影響我們每一個人,讓我們從小就有一個觀念深深烙印在我們的心裡面,那就是:我們是猿猴的後代。

      柯老師的反駁非常地有意思,他說:當我們對人說他是猴子的後代,他會覺得滿理性的、滿高興的,但是當我們說他是上帝的兒子,他一點都不高興。很奇怪的是,我們願意當動物的後代,卻不願意當上帝的兒子。

      我們是不是也這樣認為呢?我們這樣認為是不是有什麼不妥的地方?這個現象真的滿奇特的,值得好好去思考。

      柯老師認為,現在的文化氛圍就是人們質疑是否有真理,質疑是否有倫理、有道德。然而,當你詢問他人類生命是怎麼來的,他便很確定地說是演化來的;你問他幾億年前的事件,甚至是宇宙誕生的前幾秒鐘他都知道。這也就是托爾斯泰所指出的,「抱著錯誤知識的人……他無疑知道的東西――他的理性,在他看來是不可知的,因為它不簡單;而那些對他來說不可企及的――無限的永恆的東西,他卻覺得最了解,因為它們離他的距離遠,在他看來就簡單」(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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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記得柯老師做了一個小小的測試,他問:
      我們比較瞭解我們的心靈還是我們的身體?

      過去我理所當然以為我比較了解我的身體,因為我可以看得到我的身體。但是,在老師提出這樣的問題之後,我突然覺得好像不是這個樣子耶!我想到有時候我的身體的某個部位會不舒服,比如說,有時候我會頭痛,雖然醫生會告訴我,我可能是壓力太大了,但是我還是不怎麼了解我的頭是為什麼會疼痛。就算我很熟悉腦部的構造,就算醫生很清楚地解說我頭痛的原因,我還是跟我的頭有一種距離感,我也無法控制我的頭不要痛。

      所以,我覺得我比較了解我的心靈勝於了解我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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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托爾斯泰的思想滿特別也滿細膩的,他把認識秩序完全顛倒了,他指出:「要知道這完全弄反了。每個人首先要確定無疑地能知道的,是他所追求的幸福;其實,他同樣無疑知道的是對他指出這種幸福的理性;再次,他知道服從於這種理性的他的動物性;最後才是他能看見、但卻不了解的世界上的所有其他現象」(88)。也就是說,托爾斯泰把認識秩序完全顛倒,他認為我們最認識的是自己想要的幸福,再來才是肉體,然後才是動物、植物和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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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方濟與狼讀書會可以舉辦成功,首先我要對柯老師獻上為大的感謝,因為老師豐富的人生經驗與博學多聞都是我學習的典範.因為我在學習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困難,像我常常為了一份報告就要猶豫很久,因為除了搜集資料之外,還必須有足夠的判斷力.接下來我要感謝這個研究團隊的成員,因為大家都很盡心盡力來籌備活動,讓活動能圓滿順利.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要互相協助與鼓勵,因為任何人都會遇到挫折,即使很有才華的人也需要旁人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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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希望本丞可以常跟大家分享讀書會所讀的內容和心得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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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4/12方濟與狼讀書會閱讀 托爾斯泰的《人生論》8-14章。

    * 永恆的生命

    對托爾斯泰來說,真正的生命與真正的幸福跟時間和空間沒有關係,因為時間和空間的力量是一種確定、有限的力量,而渴求幸福的力量是一種「向上的力量」,它沒有時空的限制(101)。

    托爾斯泰提到「理性的生命才是生命。它是唯一的生命。一秒鐘還是五千年對它沒有區別,因為時間對它來說是不存在的」(103),並且「人的真正的生命是在時空以外產生的」(104)。

    柯老師以比較神學的語言來說明:真正的生命是永恆的生命,就是超越時空的生命;真正的幸福是永恆的幸福,就是超越時空的幸福。

    我可以理解真正的生命和真正的幸福是超越肉體、時空限制的,因為肉體會不斷地衰敗,要從會衰敗的肉體中得到真正的生命和幸福是不可能的。

    但我真的相信人的生命是超越時空的生命嗎?我真的知道永恆的生命是怎樣的生命嗎?坦白說,我並不是那麼明白永恆的生命是怎麼樣的生命,永恆的幸福是怎麼樣的幸福,又,可能獲得嗎?如何獲得?

    也許,參加完今天晚上5/3的讀書會之後,我會更明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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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人生論》裡寫著:「理性意識對每一個人說:是的,你可能得到幸福,但這只是在所有的人都愛你超過愛他們自己的時候才可能」。

    這話初讀的時候會讓人有些摸不著頭緒:真的嗎?真的要所有的人都愛我超過愛他們自己,我才可能得到幸福嗎?但我很可能就已經覺得目前的生活算是幸福了。或許是因為能跟自己所愛的人在一起,或者是假日可以去吃個好吃的東西、能夠有短暫的閒逛或旅行,能夠買一點自己喜歡的東西,看個好看的電影……。事實上人們的生活好像未必要像托爾斯泰講的那樣,才有可能獲得幸福。

    所以托爾斯泰究竟在說什麼呢?我想,托爾斯泰在某個意義上並不是一個天真又樂觀的人,所以他會嚴肅地檢視生活,然後發現生活裡頭其實藏著許多不圓滿。人們說喝酒可以解悶,但其實喝酒只是讓人暫時忘記煩悶,喝酒並不能幫助人穿越時空、回到煩悶發生的當下,然後把那煩悶取消掉。事實上「沒有煩悶」豈不是比「藉著喝酒來解悶」更好嗎?同樣的,員工長期被老闆壓迫,但在終於領到薪水時,那種痛苦似乎就被驅離了大半。但其實「能夠有尊嚴的工作」豈不是比「因著拿到薪水而心情變得輕鬆」更好嗎?

    我想托爾斯泰企圖指出的是一種趨向完美的幸福,只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文化太過扭曲、殘缺,以至於我們可能真的很難去想像這種趨向完美的幸福,甚至我們的腦袋裡根本就不存在這種選項,所以我們很可能會拿「可接受的」當成「最好的」,「不可接受的」當成了「正常」。

    但其實我們若擴大自己的視野,或從歷史的角度來審視人類世界,我們其實就會發現的確可能存在著比「可接受的」要更好的、或更好上數倍的生活狀態,這種生活狀態未必要極為富有才能夠獲得,而可能是基於某一群人的共同相信,所以他們能夠營造出一種更好、更幸福的生活。對此,或許我們可以想想北歐,想想那為人稱羨的「珍視每個孩子」的芬蘭教育理念,然後再回頭來想想我們對於「幸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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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5/3《人生論》15-21章

    第三次讀書會的討論非常精彩,透過同學所提出來的問題,柯老師開始引導我們反省托爾斯泰的觀點。

    托爾斯泰認為有三樣東西阻礙人得到幸福,其中有一項是死亡。對托爾斯泰來說,如果人把自己的幸福寄託在別人獲得幸福,即愛別人超過愛自己,死亡就被嚇走了,永遠從人的眼裡消失。

    柯老師觀察到托爾斯泰在117頁指出的個體的幸福之所以不可能是由三個原因造成的,而第三項是「死亡」,但在119頁,他所解決的是「死亡的恐懼」。也就是說,托爾斯泰並沒有解決「死亡」的問題,而是解答克服「死亡的恐懼」,但是克服死亡的恐懼並不代表克服死亡。

    香貝提出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她認為我們愛別人,所以我們看到別人死亡也會很難過,所以我們還是無法克服「死亡」。經過柯老師的提醒之後,我們覺得托爾斯泰所解決的是對死亡的恐懼,因此應該說:我們看見我們所愛的人死亡,我們會很難過,所以我們還是無法克服「死亡的恐懼」。

    愛別人勝過愛自己就真的能克服「死亡的恐懼」嗎?根據柯老師在第一次讀書會所提到的,「死亡就是對愛的否定」,我認為一個愛著別人的人,是無法克服死亡的恐懼的。若我所愛的人死了,我們的愛的關係便無法延續下去,因此我當然會恐懼死亡。

    托爾斯泰的觀點是:生命是無始無終的,它沒有產生,也沒有死亡。
    既然生命是無始無終的,那他所說的死亡和死亡的恐懼指的又是什麼呢?

    鄧老師的解讀是,按照托爾斯泰的邏輯,如果我們所愛的人死了,我們會感到難過,這個難過是針對肉體的死亡,我們應該用我們的理性超越這個難過。

    鄧老師認為這樣的思想架構最後會造成我們的人生就分成理性和動物性兩部分。這帶來的結果是,追求幸福的唯一的方式就是讓動物性去順服理性,死亡就變成動物性的人生結束,然後反而變成是一種超越,我們就只剩下不生不滅的理性。

    柯老師提出一個問題:如果生命是像托爾斯泰所說,不生不死,而且這個生命是有關這個不生不死的這個生命幸福,那麼不生不死的生命他的不幸是什麼?

    柯老師以為,按照托爾斯泰的邏輯,我們的不幸就是我們有身體的這個階段。這似乎假設如果我們沒有身體,應該就不會有這樣子的不幸。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要期待動物性的人生的結束呢?

    另外,柯老師覺得,假如鄧老師的解讀是正確的,人會不會因為這樣生命的立場而更加深了我們更放縱我們的肉體?既然真正的生命是不生不死的,終究這個肉體會被擺脫掉,我便可以盡量放縱我的肉體。

    我們並不否認托爾斯泰有許多見解是非常正確的,比如說對現代科學的批評,但是他的一些觀點也確實會引起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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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托爾斯泰以為,只要我們能夠愛別人超過愛自己就能幸福。

      在讀書會當中,主持人指出了一個關鍵的問題:
      我們怎麼有能力愛別人超過愛自己呢?我們有這種能力嗎?

      很顯然,托爾斯泰忽略人的能力的侷限,特別是愛的能力的侷限。不可否認地,托爾斯泰對錯誤學說的分析很正確,但是主持人也指出,在還沒有這些錯誤的學說以前,人在對待自己生命的時候,不也就是這個糟糕的狀況了嗎?

      那,是什麼原因使我們沒有辦法愛人呢?是什麼原因讓我們愛人的能力這麼受到侷限?

      稍微觀察一下我自己以及我身邊的人的愛的經驗,我發現人的愛的能力真的很受侷限。就算是對我們最親密的人,我們的丈夫/妻子,或是我們的父母、孩子,我們都會常常失去愛心和耐性,甚至常常是以自我為中心地愛他們,這樣的愛就是greenlost所詮釋的:「有許多就直接被我們理解為愛的作為,其實算不上真正的愛」。若對待我們身邊最親密的人是如此,那更不用說對待其他跟我們不那麼親密的人,甚至是我們的仇敵了。

      愛應該是我們生命當中一個很核心的部分,也是活著的動力和意義的來源。
      那,為何人的愛的能力卻如此受到侷限呢?是什麼力量使我們愛的能力受到侷限呢?又,怎樣才能夠使我們更有愛的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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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人生論〉裡常提到「把生命理解為只是肉體從生到死」或「需要以理性克服動物性才能得到幸福」……等內容,在讀書會中老師提到托爾斯泰在批判達爾文演化論所帶來的影響。然而,演化論是作為生物科學裡的一種論述,托爾斯泰是文學家,〈人生論〉是探討人生如何追求真正的幸福,這彼此的關連為何呢?以下與大家分享王榮麟在〈Darwin演化論之後的人觀〉中的論述:

    「關於人是什麼的界定,往往也能夠提供哲學家以理據去論證其他重要的倫理議題——諸如人應該珍視、追求什麼;人應該做什麼;或是人生究竟有沒有意義……等等」;又說,「若人純粹是物質所造,別無他物,且死亡無異於塵歸塵而土歸土,那麼此生的幸福似乎就是人應該特別——甚至可說是唯一——珍視、追求之物。然而,若不朽的靈魂是人之組成的本質要件,那麼來生的幸福就該列入成為人的考量之一,以抉擇其行為——尤其是當此生的幸福與來生的幸福無法藉此行為獲得兩全之時」(2009:27),總之「人觀之界定所引發的後果攸關人生重大的方向抉擇,這包括了人生在世應該希冀追求的目標,甚至是人生之意義的確定。於是,人觀的變遷,連帶意謂著處事態度的應該改變,以及價值觀的改變」(2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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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托爾斯泰認為真正的生命就是「愛」,但他要分辨,這種愛並不是如我們一般所理解的。他要批評有許多被我們認為是真正的愛的表現,其實是人們「總是……選擇那些對他來說是愉快的愛的表現,也就是說,他實際上不是為了愛,而是為了自己在行動。……他除了愛自己以外永遠也不會愛別人」。

    又其實他在《人生論》的第一章也已提到:「如果他不希望別人遭到不幸,那只是因為別人痛苦的樣子會破壞他的幸福。如果他希望別人幸福,那也與希望自己幸福完全不一樣,即他並不是要別人也過得好,只是為了讓別人的幸福來增加他自己的幸福」。

    也就是說,他認為有許多就直接被我們理解為愛的作為,其實算不上真正的愛,而其實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真的,有時候我們會自己評價自己「應該算是個好人」、自認為自己善良,以致於不應承受任何災禍與攻擊,這都可能是出於一種認為「自己很有愛心」的誤解。

    像這樣的人對別人的愛往往不是主要掛念著別人的幸福,而是在於這麼做自己能否得到什麼樣的獎賞、讚美、舒服。當大災難發生的時候人們會掏錢出來表示自己也十分仁慈、人道,或者對於社會正義問題常常很有想法、又常常講到義憤填膺,但事實上他卻長期對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不義之事不聞不問,甚至,他自己就是加害者與壓迫者。

    如果這就是愛的全部與真正的愛,無怪乎沒有人認為自己應該要有所改變了,因為人們往往都因此而「自我感覺良好」,如果真要改變,那也應該是別人的事而不是自己的事──「這種麻煩事應該還輪不到我吧,應該還有更多更爛的人要排在我的前面」。然而或許托爾斯泰的討論可以幫助我們破除自己常有的這種迷思,反省一下自己總認為已經足夠的生命是否真的那麼完美?它需不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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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5/3《人生論》15-21章

    有一位老師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有很多可惡的人,我們沒有辦法愛他們怎麼辦?」

    *主持人的回應:

    聖經講的是「愛人如己」,而這個「人」是指每一個人。根據聖經的教導,愛人如己是包括愛你覺得非常可惡的人,聖經的表達是:「要愛你們的仇敵」。

    耶穌講的理由是:「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也就是說,上帝把所有的一切人所需要的好處,他都會平均給每一個人。

    我們的理性會反抗,會覺得為什麼上帝要這樣?難道上帝是鼓勵那些人去做壞人嗎?

    聖經上記著,上帝會按照每一個人的行為報應每一個人(羅馬書2:6),可是你會看到有很多人都活得好好的,那是因為上帝非常寬容他,希望他改變。所以,上帝愛壞人不是要他繼續當壞人,是要讓他變好人,要把他愛成好人。

    我們以為愛一個人的意思是指對他很好,滿足他、認同他。真正的愛應該不是這樣。我愛你的意思是指我非常在乎你的美好,我努力幫助你美好。我愛壞人,希望因為我的愛讓他變成好人,我可能要對抗他,我甚至可能要對他用暴力,我要限制他作惡,我要限制他去傷害人,我要強迫他節制他自己,強迫他聽道理。

    耶穌的愛仇敵還有另外一個意思,就是你的仇敵常常是因為你認定他是你的仇敵,不是他有問題,是你有問題,因為我們會把反對你的當作你的仇敵。你當然要愛你的仇敵,因為錯的是你,不是你的仇敵。所以不管你的仇敵是好人還是壞人,你都要愛他,因為愛人就是要讓被愛的對象變好。

    *主持人的這個回應打破了我們對愛的錯誤認知。我們會用認同來檢查一個人的愛,也就是說,若一個人不認同我,表示他就是不愛我,若他愛我,就必需要認同我。因為我們對愛常常有錯誤的理解,所以我們會以為對一個人使用暴力,比如說,打小孩,就一定不是愛的表現。

    主持人對愛有很深刻的理解,他認為愛一個人是指使那個人美好。因此,我們愛我們的仇敵,是幫助他變得美好,而不是認同他的惡行。依照這樣的解釋,愛仇敵就顯得不那麼不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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